A 股简称:招商银行 A 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1-0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发出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8 月 12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 16 名,实际参会董事 16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孟刚;委员:洪小源、王大雄、刘俏、李朝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田宏启;委员:周松、王仕雄、李孟刚、史永东。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朝鲜;委员:苏敏、王仕雄、田宏启。
上述成员中,李朝鲜和史永东两位成员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在李朝鲜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暂由梁锦松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赵军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在史永东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暂由赵军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增加绿色金融相关职责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增加绿色金融相关职责:负责确定本公司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金融目标和提交的绿色金融报告,监督、评估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执行情况,以及审议监管要求的其他绿色金融事项。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德林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李德林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李德林先生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保监会进行审核。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第三版)》。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零售信贷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
同意:1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1.招商银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招商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附件:1.招商银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李德林先生,1974 年 12 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
招商银行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任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李德林先生 2013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战略客户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兼机构客户部总经理、上海分行行长兼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招商银行行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期,李德林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 200,000 股,李德林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招商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招商银行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李德林先生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及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锦松、赵军、王仕雄、李孟刚、刘俏、田宏启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