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A股股票代码:600036)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
参会董事17人,实际参会董事17人。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
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行长田惠宇、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王良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李俐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
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诸如“将”“可
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
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
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
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
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 基本情况
2.1 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8,156,700 7,417,240 9.97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703,306 611,301 15.05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24.55 22.89 7.25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828 (53,732)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8.72 (2.13) 不适用
2020年1-9月
本报告期 2020年 2019年 比上年同期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2020年7-9月 1-9月 1-9月 增减(%)
营业收入 73,077 221,430 207,730 6.6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26,815 76,603 77,239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 26,738 76,471 76,758 -0.37
净利润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1.05 3.02 3.05 -0.98
(人民币元)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 1.05 3.02 3.05 -0.98
(人民币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 1.05 3.02 3.03 -0.33
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 17.40 17.00 19.19 减少2.19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年化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本行 17.35 16.97 19.07 减少2.10个百分点
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1) 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
算。本公司2017年发行了非累积型优先股,2020年7月发行了永续债,均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此外,本公司2020
年9月已完成第三个计息年度境外优先股股息发放的相关审批程序,因此在计算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净资产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了境外优先股股息,“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
和永续债。
(2)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人民币百万元) 2020年7-9月 2020年1-9月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5) 12
其他净损益 106 157
所得税影响 (21) (31)
合计 80 138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77 132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 6
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
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2.3 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集团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报告期内满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资本要求。报告
期内监管机构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各项资本要求为: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的最低资本要求分别为8%、6%和5%;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
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即本集团及本公司报
告期内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5%、8.5%和7.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65%,一级资本充足率13.31%,资本充足率16.19%。
本集团 2020年 2019年 本报告期末比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9月30日 12月31日 上年末增减(%)
高级法(1)下资本充足率情况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88,418 550,339 6.92
一级资本净额 672,507 584,436 15.07
资本净额 817,926 715,925 14.2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65% 11.95% 下降0.30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充足率 13.31% 12.69% 上升0.62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