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0036)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
参会董事17人,实际参会董事17人。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
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行长田惠宇、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王良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李俐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
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诸如“将”“可
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
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
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
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
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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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情况
2.1 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本报告期末
2020年9月30日
上年末
2019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8,156,700 7,417,240 9.97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703,306 611,301 15.05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24.55 22.89 7.25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828 (53,732)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8.72 (2.13) 不适用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本报告期
2020年7-9月
2020年
1-9月
2019年
1-9月
202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73,077 221,430 207,730 6.6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26,815 76,603 77,239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
净利润
26,738 76,471 76,758 -0.37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05 3.02 3.05 -0.9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05 3.02 3.05 -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
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05 3.02 3.03 -0.33
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7.40 17.00 19.19 减少2.19个百分点
年化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5 16.97 19.07 减少2.10个百分点
注:
(1) 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
算。本公司2017年发行了非累积型优先股,2020年7月发行了永续债,均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此外,本公司2020
年9月已完成第三个计息年度境外优先股股息发放的相关审批程序,因此在计算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净资产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了境外优先股股息,“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
和永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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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
2020年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0年1-9月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5) 12
其他净损益
106 157
所得税影响
(21) (31)
合计
80 138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77 132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 6
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
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2.3 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集团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管理,报告期内满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资本要求。报告
期内监管机构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各项资本要求为: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的最低资本要求分别为8%、6%和5%;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
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即本集团及本公司报
告期内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10.5%、8.5%和7.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65%,一级资本充足率13.31%,资本充足率16.19%。
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0年
9月30日
2019年
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末增减(%)
高级法(1)下资本充足率情况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88,418 550,339 6.92
一级资本净额 672,507 584,436 15.07
资本净额 817,926 715,925 14.2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65% 11.95% 下降0.30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充足率 13.31% 12.69% 上升0.62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 16.19% 15.54% 上升0.65个百分点
杠杆率情况(2)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9,262,989 8,604,521 7.65
杠杆率 7.26% 6.79% 上升0.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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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高级法”指2012年6月7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高级计量方法,下同。
按该办法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招商银
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符合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附属公司包括: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
司、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商
业银行在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并行期内,应当通过资本底线调整系数对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乘以最低资本要求
与储备资本要求之和的金额、资本扣减项总额、可计入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进行调整。资本底线要求调整系
数在并行期第一年为95%,第二年为90%,第三年及以后为80%,2020年为并行期实施的第六年。
(2) 自2015年起使用2015年2月12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算杠杆率。2020年第
二季度末、2020年一季度末和2019年末本集团的杠杆率水平分别为:6.52%、6.88%、6.79%。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4%,一级资本充足率12.91%,资本充足率15.86%。
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0年
9月30日
2019年
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末增减(%)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情况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10,269 478,083 6.73
一级资本净额 591,503 509,336 16.13
资本净额 726,784 635,977 14.2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14% 11.48% 下降0.34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91% 12.23% 上升0.68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 15.86% 15.27% 上升0.59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43%,一级资本充足率11.92%,资本充足率13.63%。
本集团
2020年
9月30日
2019年
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末增减(%)
权重法(注)下资本充足率情况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43% 10.64% 下降0.21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92% 11.30% 上升0.62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 13.63% 13.02% 上升0.61个百分点
注:“权重法”指按照2012年6月7日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
险使用权重法,市场风险使用标准法,操作风险使用基本指标法,下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86%,一级资本充足率11.43%,资本充足率13.09%。
本公司
2020年
9月30日
2019年
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末增减(%)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情况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86% 10.09% 下降0.23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43% 10.75% 上升0.68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 13.09% 12.53% 上升0.5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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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股东情况
2.4.1 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17,833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末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类别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
数量(股)
质押或
冻结(股)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549,594,563 18.04
无限售
条件H股 - 未知
2 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289,470,337 13.04
无限售
条件A股 - -3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74,729,111 6.24
无限售
条件A股 - -4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境内法人 1,258,949,171 4.99
无限售
条件A股 - -5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产品 境内法人 1,258,949,100 4.99
无限售
条件A股 - -6 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