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始创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160 人
(7)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9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8)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50 亿元
(9)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事务所在 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
决大信事务所在 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1)大信事务所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
(2)38 名从业执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7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徐敏,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炳哲,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最近 3 年复核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费用为 95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的费用为 45 万元,合计费用为 14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聘任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