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2022-018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 18 号交通综合大楼 26 层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85,777,3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4.138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晓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史秀丽女士、侯岳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监事李文海先生、余根华先生和高莹女士因工作
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何高文先生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郑建雄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5,711,807 99.9955 65,400 0.0044 100 0.0001
2、 议案名称: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5,711,907 99.9955 65,400 0.0045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5,711,807 99.9955 65,400 0.0044 100 0.0001
4、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财务预算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5,711,807 99.9955 65,400 0.0044 100 0.0001
5、 议案名称: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5,744,807 99.9978 32,400 0.0021 100 0.0001
6、 议案名称:2021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1,485,711,807 99.9955 65,400 0.0044 100 0.000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7.01 张善金 1,485,317,410 99.9690 是
8、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8.01 许明 1,485,317,410 99.9690 是
特别说明:
1、经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共 11 人,分别为:方晓东先生、史秀丽女士、侯岳屏先生、徐梦先生、程辛钱先生、张善金先生、何高文先生、林兢女士、刘宁先生、许明先生、陈建华先生;其中,林兢女士、刘宁先生、许明先生、陈建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2、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2021 年度利润 6,264,3 99.483 32,40
5 分配预案 0.5145 100 0.0017
06 8 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2、上述议案 5 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青青、李燕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