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0-02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06,662 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952,232 千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51,424 千元。
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 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8,435,533,001 股,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64,469,659 股后,即以 8,371,063,342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每股派发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3,515,846,604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 年公司实际回购股份818,985,380.70元,按照2020年4月23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测算,2019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8.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