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67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 8号三一产业园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28,121,4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51.3911
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梁稳根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副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
梁在中先生、许定波先生、唐涯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翟宪先生、姚川大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
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肖友良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28,075,552 99.9988 45,900 0.0012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3,796,137 99.9878 41,900 0.0122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28,079,552 99.9989 41,900 0.0011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28,079,552 99.9989 41,900 0.0011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28,079,552 99.9989 41,900 0.0011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928,073,152 99.9987 26,000 0.0006 22,300 0.000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2017年半年度利 723,788,799 99.9936 45,900 0.0064 0 0.0000
润分配预案》
《关于在关联银行
2 开展存贷款及理财 332,985,237 99.9874 41,900 0.0126 0 0.0000
业务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独 723,792,799 99.9942 41,900 0.0058 0 0.0000
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实施精准扶 723,786,399 99.9933 26,000 0.0035 22,300 0.0032
贫工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通过。
2、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会
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青云、徐樱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