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7-002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17年1月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707.7813万股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6,132.53万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一重工”)完成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6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内部办公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年11月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12月8日,授予数量为26,666.07万份,授
予人数为1416人,行权价格为5.64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6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6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3、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1416名激励对象授予26,666.07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4%。授予过程中,6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或部分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533.54万份。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1349名激励对象授予26,132.53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34%。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比例
向文波 副董事长、总裁 450.00 1.72% 0.059%
唐修国 董事 135.00 0.52% 0.018%
易小刚 董事 135.00 0.52% 0.018%
梁林河 高级副总裁 378.00 1.45% 0.050%
段大为 高级副总裁 378.00 1.45% 0.050%
代晴华 高级副总裁 192.00 0.73% 0.025%
俞宏福 高级副总裁 360.00 1.38% 0.047%
贺东东 高级副总裁 315.00 1.21% 0.041%
伏卫忠 副总裁 297.00 1.14% 0.039%
向思龙 副总裁 72.00 0.28% 0.009%
唐立桦 副总裁 72.00 0.28% 0.009%
李京京 副总裁 144.00 0.55% 0.019%
袁爱进 副总裁 180.00 0.69% 0.024%
肖友良 董事会秘书 279.00 1.07% 0.037%
刘华 财务总监 223.20 0.85% 0.029%
中层管理人员(190人) 14,324.01 54.81% 1.88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44 8198.32 31.37% 1.077%
人)
合计(1349人) 26132.53 100% 3.434%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12月8日,授予数量为4938.8669万股,授
予人数为1671人,授予价格为2.8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6
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6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1671名激励对象授予4938.866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9%。授予过程中,1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或部分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1.0856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15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7.781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9%。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向文波 副董事长、总裁 50.00 1.06% 0.007%
唐修国 董事 15.00 0.32%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