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2年6月28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关于金剑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金剑华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前述任职变更的报备手续。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金剑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金剑华先生自2019年1月22日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任职期间,金剑华先生勤勉尽责、诚信履职,为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金剑华先生确认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并衷心感谢各位董事对其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金剑华先生持有公司402,500股A股股票,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
二、《关于放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在转让价格不低于4.9亿美元的前提下,放弃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所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有效期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之日起一年;
2.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内部管理程序协助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后续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