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及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杨明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二、《关于对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对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三、《关于提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根据该议案:
(一)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选举李青先生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的董事任期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李青先生董事委任正式生效后办理签订董事服务合同的相关事宜。
(二)同意在李青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后,接任何佳先生原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职务。
说明:前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将分别登载于2021年4月28日的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1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