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年 8 月 25 日
中国 北京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
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中国石化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4 本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中国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建议派发 2023 年半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145 元(含税)。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本次股息分派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股票代码 600028 0038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
公司授权代表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喻宝才 黄文生 黄文生 张征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电话 86-10-59960028 86-10-59960028 86-10-59960028 86-10-59960028
传真 86-10-59960386 86-10-59960386 86-10-59960386 86-10-59960386
电子邮箱 ir@sinopec.com
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和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本报告期比上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2年 年同期增减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1,593,682 1,612,126 1,612,126 (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5,111 43,920 43,530 (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33,655 43,350 42,960 (22.4)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562 4,947 4,947 457.1
净额
于2023年6月30日 于2022年12月31日 于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比上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年期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96,562 788,471 785,577 1.0
总资产 2,026,902 1,951,121 1,948,640 3.9
注:本公司于2023年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 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于2022年1月1日
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2)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本报告期比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2年 上年同期增减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 0.293 0.363 0.360 (19.3)
稀释每股收益 0.293 0.363 0.360 (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81 0.358 0.355 (2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3 5.61 5.57 (1.18)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4.25 5.53 5.50 (1.28)个
产收益率(%) 百分点
2.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和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本报告期比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2年 上年同期增减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调整后) (调整前)
经营收益 53,696 62,924 62,924 (14.7)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36,122 44,841 44,451 (19.4)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27,562 4,947 4,947 457.1
于2023年6月30日 于2022年12月31日 于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比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795,720 787,600 784,706 1.0
总资产 2,026,902 1,951,121 1,948,640 3.9
注:本公司于2023年度执行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并将修订适用于所列最早比较期间开始时或之后发生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2)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本报告期比
项目 2023年 2022年 2022年 上年同期增减
人民币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 0.301 0.370 0.367 (18.6)
稀释每股收益 0.301 0.370 0.367 (18.6)
已占用资本回报率(%) 4.22 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