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1-2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
出会议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 10 人。会议由董事、总裁马永生先生召集、主
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上半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6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2021
年半年度现金股息人民币 0.16 元/股(含税)。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 2021 年半年度 A 股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关于存放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五、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六、关于公司 2022-2024 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 2022-2024 年持续关联交易各项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中国石化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并建议独立股东同意中国石化上述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事项。会议授权董事马永生先生代表中国石化签署有关文件或补充协议,并按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作出必要或适宜的行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中国石化处理修订《公司章程》所需的申请、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石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八、关于上海石化与巴陵石化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有关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符合中国石化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外披露标准,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应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无需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外监管公告《中国石化 H 股公告》。
九、关于投资建设镇海炼化分公司 150 万吨/年乙烯项目的议案。
项目投资约人民币 249.40 亿元,主要产品为 LDPE、HDPE、FDPE、POE、PP、
ABS、丁二烯等化工产品。会议授权董事马永生先生(或其授权的人士)就镇海炼化分公司 150 万吨/年乙烯项目采取所需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和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十、同意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
上述第六项和第七项议案将提呈中国石化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会议资料。上述第六项和第八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永生、赵东、喻宝才、刘宏斌、凌逸群、李永林在表决时均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等议案;其余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0票,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