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1-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公司连续聘用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已达到国资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须进行变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毕马威华振”)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总部位于北京。前身为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经财政部批准,于2012年7月5日转制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中国石化属于同行业的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共计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共计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10月1日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毕马威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洁,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洁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杨洁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曙,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何曙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何曙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国际准则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应文,1995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何应文1991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何应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国际准则审计报告2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强,1992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吴国强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提供审计服务。吴国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38万元,较上年降低约10.6%,有关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将同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后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年限不应超过8年。2020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年限已达到8年,须进行变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本次变更”)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也无任何有关其离任须提请中国石化股东注意的事宜。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就本次变更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变更的建议。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
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变更,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次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本次变更。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聘任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