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3-01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
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香港”)。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 2023 年
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信永香港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境
外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
职国际”)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职香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及天职香
港分别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境内外审计机
构,服务期限已届满,本公司拟更换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
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
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承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数量为 358 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以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为 7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信用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不存在因相关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于截至 2022 年12 月 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郑卫军先生,郑卫军先生于 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欣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为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为人民币 750 万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 70 万元。其中,本期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25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
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连续两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予以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原聘用的天职国际及天职香港的服务期限已届满,本公司需要更换 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及天职香港进行了沟通,其对本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公司对过往年度天职国际及天职香港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更换 2023 年度本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汇报,对拟聘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服务能力及专业水平等进行了充分评估,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信永香港为本公司境外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认为信用中和及信用香港具有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更换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审议了《关于聘请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及信永香港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本公司聘请信永中为本公司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信永香港为本公司境外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