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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CO SHIPPING ENERGY TRANSPORTATIO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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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资料变更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及第13.51(2)(1)条刊发本公告。
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接获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兼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黄伟德先生(「黄先生」)通知,彼得悉,百慕达最高法院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举行的聆讯中就利邦控股有限公司(清盘中)(「利邦控股」)未能偿付债务对其作出清盘等颁令。黄先生曾担任利邦控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彼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辞去其於利邦控股的职位,此後彼并无收到利邦控股有关其事务的通知。
利邦控股为一家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891)。有关利邦控股的业务性质以及上述聆讯及颁令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利邦控股於联交所网站刊发的公告。
黄先生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与其有关的其他事项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且其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由於利邦控股清盘并无牵涉本集团,董事会认为该事项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并无亦不会有任何不利影响。
承董事会命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姚巧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任永强先生及朱迈进先生,非执行董事张清海先生及刘竹声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松声先生、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赵劲松先生及王祖温先生所组成。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