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 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一)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若在行 权前公司实施派送股票红利,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 = P0-V(其中:P0 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行
权价格。)
(二)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以 2019 年 6 月 27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 A 股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 0.02 元/股,2019 年 6 月 28 日为 A 股除权除息日。
(三)根据上述规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P0-V =6.00 元/股-0.02 元/股=5.98 元/股。
注:P0 为调整前行权价格(6.00 元/股);V 为每股派息额(0.02 元/股);P
为调整后行权价格(5.98 元/股)。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
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原因,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共计注销期权 3,740,000
份。本次调整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剩余情况如下:
人数 合计 第 1 个行权 第 2 个行权 第 3 个行权
期期权数量 期期权数量 期期权数量
(份) (份) (份)
调整前 133 35,460,000 11,701,800 11,701,800 12,056,400
注销数量 12 3,740,000 1,234,200 1,234,200 1,271,600
调整后 121 31,720,000 10,467,600 10,467,600 10,784,800
注:上述注销人数 12 人中,皆为注销所有三个行权期的期权。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因公司利润分配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及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于到龄退休、离职等原因导致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进行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的数量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中远海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注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2 陆俊山 104 张清海 113 姜立东
3 杨世成 105 卜凡义 114 周立波
45 李丽莉 107 邓华 120 李辉
103 王增华 110 于震宏 127 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