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9年3月8日和2019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汉波先生主持,本公司所有10名董事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本公司A股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本公司H股二〇一八年度业绩公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建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0元(含税),股息分派率为76.7%,共计约人民币8,064万元。A股股东的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东的股息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基准价折算后以港币派发。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oscoshippingenergy.com)刊登。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汇报。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单独刊登的报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单独刊登的报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一八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的薪酬标准如下:
(1)股东方董事、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2)管理层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领取薪酬,除此外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3)现任(包括续聘)独立董事:境内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维持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不变,境外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维持人民币30万元/年(税前)不变。
(4)新聘任的独立董事、独立监事:薪酬由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报酬标准为:担任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其他外聘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外籍人士担任外聘董事的,其年度基本报酬可适当提高,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会议津贴标准为:董事会会议人民币3,000元/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人民币2,000元/次;
如聘请独立监事,其薪酬按照独立董事标准执行。
(5)职工监事:按照职工领取薪酬,其标准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不在此议案之列。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中期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审阅/审计范围与2017年度基本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即2018年中期报告进行审阅,年度报告进行审计),信永中和2018年度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229万元,罗兵咸永道2018年度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286万元。
同时,股东大会批准如信永中和及罗兵咸永道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境内、外审计机构2018年度审计费具体金额。为满足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相关要求,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审计,审计服务范围由审阅调整为审计。
经与两家事务所多次沟通、友好协商,信永中和及罗兵咸永道2018年中期审计费各为人民币70万元,公司2018年中期审计费总计140万元。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租赁>会计准则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9-008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可在得到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间提供下述担保:
1、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香港”)提供不超过
2、为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航运”)提供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融资性担保额度,用于其外部融资。
3、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融资性担保额度,用于其外部融资。
本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融通,融资担保新增总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总经理在具体担保发生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并及时对外公告。
由于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时,被担保方新加坡航运、寰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超过70%。因此,该预计担保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9-009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9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新周期、新起点、新策略”战略行动纲领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管理层上报的《中远海运能源“新周期、新起点、新策略”战略行动纲领》。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十、十三项将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