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4-01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13
人。公司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孙卫、滕卫恒、李石山、李健平、刘兴国、杨友林、李喜德、万怀中、王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5 名独立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徐平、李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对徐平、李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张启智、龙小海、宋云苍、周正风、杨毅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会疆、杨先明、陈铁水、尹晓冰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对刘会疆、杨先明、陈铁水、尹晓冰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启智、龙小海、宋云苍、周正风、杨毅平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一和第二项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和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