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 14 人,董事杨万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维护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三部委于2020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施行。管理办法为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最新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的债券信息披露事项符合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制定《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并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中待收新能源补贴坏账风险的会计估计。对应收款项中待收新能源补贴不再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不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杨万华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苏劲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余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以替换杨万华先生的董事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五《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