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2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 1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80 亿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 元(含税),
2020 年度拟分配现金股利 28.80 亿元,其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162 亿股,派发
现金红利 25.92 亿元。社会公众股持有 18 亿股,派发现金红利 2.88 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预
计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劳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出售资产、租出资产,向关联方投资预计金额 198,998万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袁湘华、孙卫、徐平、李喜德、刘玉杰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合计 218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苏劲松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情形。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华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免职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同意免去张之平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张之平同志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承诺,关联董事袁湘华、孙卫、徐平、李喜德、刘玉杰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澜沧江上游西藏段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三、十四、十七、十八项议案需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