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1-01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 1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湘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万华、李双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主任委员名单,具体如下:
(一)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袁湘华、杨万华、李双友、孙卫、徐平、杨先明、尹晓冰。主任委员:袁湘华。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启智、孙卫、李庆华、刘会疆、尹晓冰。主任委员:张启智。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尹晓冰、李双友、徐平、刘会疆、陈铁水。主任委员:尹晓冰。
(四)提名委员会委员:杨先明、刘玉杰、周满富、刘会疆、尹晓冰。主任委员:杨先明。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之平、周建、张洪涛、王子伟、鲁俊兵为公司副总经理,邓炳超为公司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郑爱武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炳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文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