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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3-04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能电力”)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国风投基金及中国信达共同发起设立双碳科技基金的议案》

  同意国风投双碳创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方案,同意浙能电力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 亿元参与设立国风投双碳创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浙能电力出资 1200 万设立全资子公司浙能电力股权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向国风投双碳创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00 万元。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发起设立双碳科技基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章勤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胡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胡敏,男,1972 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党委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主任,曾任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程金华、王智化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吕洪炳回避表决。

  同意与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开展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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