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1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
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
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
天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 56.4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4.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9.50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19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89 家,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6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邵云飞,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2000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2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喆,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荣佳玥,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邵云飞、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喆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荣佳玥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邵云飞、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喆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荣佳玥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 2021 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拟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为 365 万元,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用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性,较好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做审计工作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规范,能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