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 99 号山东钢铁总部
办公楼 30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38,255,7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815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席会议。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董事苗刚先生、陈肖鸿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李东祥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郭允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张润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
务负责人唐邦秀先生、副总经理郭伟达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03,244,403 99.4387 35,011,338 0.561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山东钢铁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部分项
目终止建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37,129,411 99.9819 1,126,330 0.0181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9,638,536 99.4898 1,126,330 0.5102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解旗 6,236,762,321 99.9760 是
4.02 李洪建 6,236,775,717 99.9762 是
4.03 吕铭 6,236,775,717 99.9762 是
4.04 罗文军 6,236,775,717 99.9762 是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汪晋宽 6,236,775,923 99.9762 是
5.02 王爱国 6,236,775,717 99.9762 是
5.03 徐科 6,236,775,717 99.9762 是
5.04 孟庆春 6,236,775,717 99.9762 是
6、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董立志 6,236,775,717 99.9762 是
6.02 李林 6,236,762,315 99.976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3 关于增加 2024 219,638,536 99.4898 1,126,330 0.5102 0 0.000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4.01 解旗 219,271,446 99.3235
4.02 李洪建 219,284,842 99.3295
4.03 吕铭 219,284,842 99.3295
4.04 罗文军 219,284,842 99.3295
5.01 汪晋宽 219,285,048 99.3296
5.02 王爱国 219,284,842 99.3295
5.03 徐科 219,284,842 99.3295
5.04 孟庆春 219,284,842 99.3295
6.01 董立志 219,284,842 99.3295
6.02 李林 219,271,440 99.323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议案 3 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6,017,490,875 股,本议案上述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 4、5、6 采用累积投票制。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布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兴省、张振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