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4-01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回 购 报 告 书 》( 公 告 编
号:2024-008)。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