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1-10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结合视频的
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 6 名,实到监事 6 名。张超监事委托陈维敏监事行使表
决权,余海燕监事委托唐兵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选举寿如锋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该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