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21-5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 14 名,实到董事 14 名。郭志刚董事委托胡建东董事行
使表决权,芮明杰董事委托岳克胜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胡建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名单:胡建东、魏居亮、王海民、刘洪亮、芮明杰、岳克胜、唐忆文、潘斌,由胡建东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名单:胡建东、聂毅涛、顾瑜芳、芮明杰、岳克胜,由胡建东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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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名单:岳克胜、顾瑜芳、芮明杰、唐忆文、郭永清、潘斌,由岳克胜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名单:郭永清、顾瑜芳、芮明杰、岳克胜、唐忆文、潘斌,由郭永清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三)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魏居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魏居亮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魏居亮,男,57 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电投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四)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该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黄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夏梅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翟德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陈文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职务,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李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任期三年。
基本情况如下:
黄晨先生,53 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
夏梅兴先生,58 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发展处处长、能源发展处处长,上海电力总经理助理。
翟德双先生,53 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厂长,上海电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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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生产科技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生产科技部主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东分公司总工程师,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文灏先生,50 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曾任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主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峰先生,48 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吴泾热电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兼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淮沪煤电、淮沪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田集发电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五)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该议案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夏梅兴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同意聘任邹忆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基本情况如下:
邹忆女士,47 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主任,证券部主任。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第五项议案涉及的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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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函》
(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人选的建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