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 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 豫高 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 豫高 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2,399,645.74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5,638,436.75 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563,843.68 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38,845,743.67元。
公司拟以 2020 年末普通股总股本 2,247,371,832 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5 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 78,658,014.1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于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当前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