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8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 30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 8.8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3 亿股,不超过 5 亿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约1.48%-2.25%,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股份 23914.35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8%,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47421.1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8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