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
“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谢同琪因在职身
故,钱峰等 47 名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退休、辞职、辞退、办理
自主创业、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其持有的已授予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3,172,250 股 3,172,250 股 2020 年 3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谢同琪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公司于2019年4月23-24日召开宝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王静等 14 名(含谢同琪)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90,025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宝钢
股份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19-034、临 2019-039、临2019-043 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发出《宝钢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截
至 2019 年 7 月 1 日已满四十五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5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9-044 公告。
王静等 13 名(不含谢同琪)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1,673,700 股已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完成回购注销,谢同
琪因在职身故,其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6,325 股因故
延期至本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19-054公告。
2.关于回购注销钱峰等 4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事宜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开宝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钱峰等 48 名(含李平)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40,925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宝钢股
份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4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01、临 2020-004、临2020-009 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发出《宝钢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截
至 2020 年 3 月 6 日已满四十五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0 年 1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0-010 公告。
李平在职身故,其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85,000 股因其法定继承人仍在办理遗产继承过程中,故本次不予以回购注销。钱峰等 47 名(不含李平)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3,055,925 股本次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1)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2)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
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3)激励对象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4)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第九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
(二)本次回购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4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3,172,250 股。其中:
1. 谢同琪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谢同琪因在职身故,其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6,325 股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并已办理完成继承过户手续,本次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 116,325 股限制性股票。
2. 钱峰等 4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
本次公司将回购注销钱峰等 47 名(不含李平)激励对象持有的
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3,055,925 股,其中:钱峰等 26 名激励对象根据组织安排不再担任宝钢股份相应职务,缪凯等 5 名激励对象已办理退休手续,张红耀、李劲已辞职,廖生行因犯罪被公司辞退,龚蕾已办理自主创业(员工转岗转型的通道之一),王元仲等 12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
48 名激励对象回购数量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回购股数(股) 序号 姓名 回购股数(股)
1 谢同琪 116,325 26 李亚光 84,600
2 钱峰 127,500 27 焦立新 50,000
3 张维 127,500 28 缪凯 37,500
4 朱学滨 106,250 29 曹传芳 52,875
5 李志霞 85,000 30 王亮 42,300
6 孟令军 106,250 31 王笑波 52,875
7 刘海平 114,000 32 朱超 42,500
8 顾明剑 62,500 33 张红耀 177,000
序号 姓名 回购股数(股) 序号 姓名 回购股数(股)
9 曹建新 50,000 34 李劲 204,000
10 张夏华 62,500 35 廖生行 204,000
11 孙龙 52,875 36 龚蕾 74,025
12 尚宁 52,875 37 王元仲 8,460
13 李杰峰 42,300 38 刘杰 8,460
14 范光杰 42,300 39 刘慧青 13,600
15 毛新平 93,700 40 李林 10,000
16 高银波 85,000 41 李海波 8,460
17 袁文清 85,000 42 张振华 10,000
18 魏炜 85,000 43 陆俊杰 13,600
19 张文峰 50,000 44 陈雪敏 8,460
20 朱保民 68,000 45 孟灵 5,000
21 庄军 50,000 46 修国文 8,460
22 李晖 100,000 47 梅哲军 5,000
23 肖厚福 100,000 48 管曙荣 17,000
24 陈静 84,600
25 肖安清 84,600 总计 3,172,250
综上,公司拟对上述 4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72,250 股按授予价格 3.99 元/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15,305,5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2288467),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办理上述 4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 3,172,25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本次限制性股
票将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
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477,750 -3,172,250 115,305,5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155,982,625 - 22,155,982,625
合计 22,274,460,375 -3,172,250 22,271,288,125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