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9 股票简称:宝钢股份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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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OO7年12月11日在上海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五名,实际出席四名,周桂泉监事因故不能到会,书面委托刘安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利。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黎女士主持,经审议、表决以下提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向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程序规范,收购价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收购资产所涉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符合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条件。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是可行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监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投资承诺、信息披露方面均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就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监事会报告书。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等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