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О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目 录
股东大会须知 ...... 2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4会议议案:
1.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5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1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
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八、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7月20日 14:30
会议地点: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3.审议会议议案;
4.与会股东发言和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解答;
5.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6.股东投票表决;
7.休会(统计投票结果,含网络投票结果);
8.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12.宣布会议结束。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一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调整公司与财务公司部分金融业务交易限额。2023 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为累计发生贷款不超过 25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9,000万元,存款利息不超过1,2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3967323468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22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6,766.2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春凤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42层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金融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246.25 亿元,净
资产为 45.11 亿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4.13 亿元,净利润 4.44
亿元。(经审计数据)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上述关联方。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主要条款情况
(一)交易内容
根据财务公司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8.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9.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仅限于港口服务类和设备销售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定价原则
1. 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凡监管机构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得低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类型存款服务设定的利率予以确定。
2. 向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非融资性担保、办理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监管机构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为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三)交易限额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贷服务最高授信额度(指非融资性担保、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 25 亿元(含本数)。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代理业务、协助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 0.2 亿元(含本数)。
(四)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1.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披露。
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定期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相关信息。
2.财务公司负责保障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
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银保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如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4.公司向财务公司提出授信申请,财务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5.财务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资金和信用状况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2022 年 12 月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废止。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仲裁地为中国日照,仲裁语言为简体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调整 2023 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预计 2023 年度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 25 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 9,000万元;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 1,2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单独或合并持股 3%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牟伟、高健、谭恩荣、李永进、周涛、黄东辉、袁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