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22-017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钰斌,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
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审计委员会在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其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