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017 沪市 日照港


首页 公告 600017:日照港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600017:日照港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2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19-017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自2018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19年2月20日,日照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255,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增持计划完成。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函》,日照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二)原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日照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10,963,8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62%。

  (三)日照港集团曾于2017年11月20日公布增持计划,计划自2017年11月20日起6个月内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该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日照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7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则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为日照港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根据日照港集团的函告,日照港集团于2018年8月21日发出增持股份计划,并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255,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日照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40,219,1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8%。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日照港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备查文件

  (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函》;

  (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