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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60001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4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8 名,现场出席董事 7 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郑万春,董事杨晓灵、赵鹏、刘纪鹏、曲新久、袁桂军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 11 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8 名,实际列席 8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提名杨志威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根据监管规定及本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独立董事在本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和解植春先生的任期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满六年。董事会同意提
名杨志威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杨志威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将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志威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简历:

  杨志威先生,1955 年出生。现任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及风险管理总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先生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个人银行业务),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光大集团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顾问;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香港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香港特区政府保险业咨询委员会成员。亦曾供职于香港政府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杨先生于 2001 年获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杨先生拥有律师资格,在金融、法律、监察及合规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提名温秋菊女士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董事会同意提名温秋菊女士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温秋菊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将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温秋菊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后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简历:

  温秋菊女士,1965 年出生,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合伙人,大华国际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温女士于 1989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西方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现为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关于提名宋焕政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董事会同意提名宋焕政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宋焕政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将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焕政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的薪酬将按照《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确定。

  简历:

  宋焕政先生,1968 年出生,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国际商会(ICC)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北京控股集团公司),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宋先生曾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首席律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

  宋先生于 1993 年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擅长公司法、金融法、证券法和破产法,有近三十年律师从业经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按照“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有关规定,在本行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前,刘纪鹏、李汉成和解植春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本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刘纪鹏、李汉成和解植春先生在担任本行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在本行公司治理、董事会运行、发展战略、风险管控和稳健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本行董事会对刘纪鹏、李汉成和解植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4.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决议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
本行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关于郑州战略研发服务基地及配套项目相关处置事项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新建中国民生银行金融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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