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2-04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部门核准。
本次修订的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 原条款内容 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号 编号
第七十二条 股东以本 第七十二条 股东以本行
行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 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
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事先 部门的要求,并事先报知本行
报知本行董事会,不得损害 董事会,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
原中国银监会
其他股东和本行的利益。 本行的利益。 《关于加强商
第七十 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 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 业银行股权质
1 押 管 理 的 通
二条 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 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 知》(银监发
同持有或控制本行 2%以上 有或控制本行百分之二以上 〔 2013 〕 43
号)
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 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
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 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
事会申请备案,说明出质的 申请备案,说明出质的原因、
原因、股权数额、质押期限、 股权数额、质押期限、质押权
质押权人等基本情况。凡董 人等基本情况。凡董事会认定
事会认定对本行股权稳定、 对本行股权稳定、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风险与关联交易 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等存在
控制等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重大不利影响的应不予备案。
的应不予备案。在董事会审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备案事项
议相关备案事项时,由拟出 时,由拟出质股东委派的董事
质股东委派的董事应当回 应当回避。
避。 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
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 后,应配合本行风险管理和信
记后,应配合本行风险管理 息披露需要,及时向本行提供
和信息披露需要,及时向本 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行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 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
关信息。 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
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 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进
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 行质押。
年度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 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
股票进行质押。 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
的百分之五十时,应当对其在
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
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