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6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长高迎欣、行长郑万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彬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殷绪文,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本季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2020 年 比上年度末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资产总额 7,015,610 6,950,233 0.9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4,041,139 3,853,931 4.86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 2,309,133 2,244,856 2.86
个人贷款和垫款 1,732,006 1,609,075 7.64
不良贷款总额 72,220 70,049 3.10
贷款减值准备 105,755 97,637 8.31
负债总额 6,417,019 6,408,985 0.13
吸收存款总额 3,826,903 3,728,174 2.65
其中:公司存款 3,013,861 2,961,617 1.76
个人存款 803,260 758,712 5.87
其他存款 9,782 7,845 24.69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 586,466 529,537 10.75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权益总额 486,610 459,677 5.86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1.11 10.50 5.81
(人民币元)
资产质量指标(%) 变动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 1.79 1.82 -0.03
拨备覆盖率 146.43 139.38 7.05
贷款拨备率 2.62 2.53 0.09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 年初至报
2021 年 7-9 月 上年同期 期末 告期末比
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增减(%)
营业收入 42,860 -5.20 130,635 -8.85
利息净收入 32,044 -10.97 97,797 -6.8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931 0.62 35,487 -4.9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033 0.16 35,593 -5.0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96,748 不适用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0.19 5.56 0.75 -5.06
稀释每股收益 0.19 5.56 0.75 -5.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6.78 不适用
盈利能力指标(%) 变动百分点 变动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年化) 0.51 -0.01 0.68 -0.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7.00 0.05 9.29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7.09 0.02 9.32 -0.75
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成本收入比 29.29 -0.51 24.48 1.36
净利差(年化) 1.85 -0.36 1.90 -0.33
净息差(年化) 1.93 -0.31 1.99 -0.24
注: 1.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 202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 号)规
定,本集团自 2020 年度起对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相关
财务指标比较期数据已重述。
2.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3.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规定计算。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7.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及其构成均不含应计利息。
8.贷款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贷款减值准备。
9.其他存款包含发行存款证、汇出及应解汇款。
10.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1.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指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
知》(银监发〔2018〕7 号)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
管标准为 130%和 1.8%。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
垫款总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政府补助 235 231
捐赠支出 -72 -8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 -5 39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1 -228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 -56 -50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 -49 -93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06 -148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57 55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的规定
计算。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