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16 公司简称: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4
三、 重要事项 ...... 1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本季度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由本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
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向董事会发出表决票 16 份,收回
16 份。
1.3 公司董事长高迎欣、行长郑万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代)李彬,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
为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2020 年 比上年度末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资产总额 7,062,721 6,950,233 1.62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4,012,773 3,853,931 4.12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 2,355,591 2,244,856 4.93
个人贷款和垫款 1,657,182 1,609,075 2.99
不良贷款总额 72,106 70,049 2.94
贷款减值准备 101,750 97,637 4.21
负债总额 6,505,967 6,408,985 1.51
吸收存款总额 3,709,011 3,728,174 -0.51
其中:公司存款 2,896,136 2,961,617 -2.21
个人存款 807,175 758,712 6.39
其他存款 5,700 7,845 -27.34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 545,165 529,537 2.95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权益总额 475,305 459,677 3.40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 10.86 10.50 3.43
币元)
资产质量指标(%) 变动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 1.80 1.82 -0.02
拨备覆盖率 141.11 139.38 1.73
贷款拨备率 2.54 2.53 0.0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比上年同期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增减(%)
营业收入 43,072 49,333 -12.69
利息净收入 33,889 33,638 0.75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4,747 16,650 -11.4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757 16,710 -11.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97 132,501 -53.81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0.34 0.38 -10.53
稀释每股收益 0.34 0.38 -10.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 3.03 -53.80
盈利能力指标(%) 变动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年化) 0.83 0.99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12.62 14.53 -1.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3 14.58 -1.95
(年化)
成本收入比 21.78 18.90 2.88
净利差(年化) 2.02 2.20 -0.18
净息差(年化) 2.10 2.19 -0.09
注: 1、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 202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 号)规定,本集团自 2020 年度起对信用卡分期收入进行了重分类,由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相关财务指标比较期数据已重述。
2、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3、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规定计算。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7、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及其构成均不含应计利息。
8、贷款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9、其他存款包含发行存款证、汇出及应解汇款。
10、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1、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30%和1.8%。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2 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1-3月
政府补助 11 25
捐赠支出 - -57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 -5 -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 -29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 1 7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 -8 -54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0 -60
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 2 6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