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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7

600016: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8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高迎
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7 名,现场出席董事 12 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刘永好、郑万春,董事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赵鹏、刘纪鹏、李汉成、彭雪峰、曲新久现场出席会议;视频/电话连线出席董事 5 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董事史玉柱、解植春、刘宁宇通过视频/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9 名,实际列席 9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高迎欣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宏伟先生、卢志强先生、刘永好先生、郑万春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郑万春先生的副董事长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选举得票情况如下:

  董事长:

  高迎欣,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副董事长:

  张宏伟,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卢志强,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郑万春,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决定成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通过了六个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名单:

  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8 人):

  主 席:高迎欣

  成 员: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郑万春、史玉柱、翁振杰、赵 鹏。

  提名委员会(11 人):

  主 席:彭雪峰

  成 员:高迎欣、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史玉柱、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刘宁宇、
          曲新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9 人):

  主 席:刘纪鹏

  成 员:高迎欣、吴迪、翁振杰、杨晓灵、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

  审计委员会(5 人):

  主 席:刘宁宇

  成 员:宋春风、翁振杰、彭雪峰、曲新久。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 人):

  主 席:李汉成

  成 员:吴迪、宋春风、刘纪鹏、刘宁宇、曲新久。

  风险管理委员会(6 人):

  主 席:解植春

  成 员:郑万春、吴迪、宋春风、赵鹏、李汉成。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袁桂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桂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袁桂军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袁桂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简历:

  袁桂军先生,1963 年出生,自 2020 年 9 月起加入本行,任党委委员。加入本行前,袁先
生于 2017 年至 2020 年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于 2013 年至 2017 年担
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于 2007 年至 2013 年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于 2004 年至 2007 年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 1986 年至 2004 年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投资部、信贷管理部、信贷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处工作。袁先生获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为高级经济师。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董事会关于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袁桂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行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行长的议案》,会议决定聘任郑万春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行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

  郑万春先生,1964 年出生,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出任本行执行董事, 现为本行行长及董
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加入本行
前,郑先生自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601398)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98))副行长,自 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自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副总裁兼华融证券董事长、中德合资企业融德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自 2009 年 1 月至 2011 年
2 月兼任华融期货董事长,自 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
自 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自 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总经理,自 1999 年 10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中
国工商银行总行工商信贷部副总经理,自 1998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
分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自 1997 年 4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洋浦分行
党组书记、行长,自 1991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交信贷部副处长、处长。
郑先生于 2000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的议案》,会议决定聘任袁桂军先生、陈琼女士、石杰先生、李彬女士、林云山先生、胡庆华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袁桂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简历:

  袁桂军先生的简历见议案 3。

  陈琼女士,1963 年出生,本行副行长,于 2018 年 6 月获委任。陈女士于 2018 年 4 月加入
本行。加入本行前,陈女士于 2016 年至 2018 年担任中央纪委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于 2014 年至 2016 年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于 2011 年至 2014 年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于 2006 年至
2011 年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于 2005 年至 2006 年担
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天津分行、银行监管一司、稽核监督局、教育司任处长、调研员、副处长、主任科员等职。陈琼女士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陈女士拥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和湖南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石杰先生,1965 年出生,本行副行长,于 2016 年 9 月获委任。石先生于 1998 年加入本行,
担任本行石家庄支行计财部总经理,2001 年 3 月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于 2001 年 7
月任本行总部风险管理部副处长(主持工作),2004 年 2 月任本行总部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先后任本行长春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2009 年 8 月任本行
总部授信评审部总经理, 2012 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石先生于 1995 年至 1998 年任
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科长,于 1992 年至 1995 年任河北财经学院太行实业有限公司干部。石先生获得天津财经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

  李彬女士,1967 年出生,本行副行长,于 2016 年 9 月获委任。李女士于 1995 年加入本行,
担任本行国际业务部资金处处长(负责人),2000 年 10 月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07
年 5 月任本行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09 年 5 月先后任本行金融市场部党委书记、总裁,2012
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李女士于 1990 年 8 月至 1995 年 7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
行国际部工作。李女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

  林云山先生,1970 年出生,本行副行长,于 2016 年 9 月获委任。林先生于 2001 年加入本
行,于 2002 年至 2003 年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票据业务处处长,于 2003 年至 2005 年担任本行
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于 2005 年至 2007 年担任本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于 2007 年
至 2012 年先后担任本行公司银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司银行部总经理, 2012 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林先生于 1999 年至 2001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建行监管处主
任科员,于 1998 年至 1999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支付系统处主任科员,于 1993 年至
1998 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支付结算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林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胡庆华先生,1963 年出生,本行副行长、首席风险官,自 2017 年 2 月获委任首席风险官,
2018 年 8 月获委任副行长。胡先生于 1999 年 11 月加入本行,1999 年 11 月至 2002 年 3 月起先
后担任本行南京分行副行长、福州分行筹备组副组长、福州分行副行长;2002 年 3 月至 2007
年 1 月担任本行成都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本行南京分行行
长、党委书记;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担任本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兼任上海自贸
试验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加入本行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科员、金银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融资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1995 年至 1997 年担任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办事处
副主任(主持工作),1997 年至 1999 年担任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行长。胡先生获得南京大学 EMBA 硕士学位。

  议案表决情况:

  袁桂军: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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