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申请转让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58 号)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采用一次性发行的方式。发行人向 16 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
2 亿股优先股,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验资,并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分别登记至上述获配的特定投资者名下。
民生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认为民生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符合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符合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特推荐民生银行优先股在贵所转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MINSHENG BANKING CORP., LIMITED
证券信息: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600016
H 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份代码:1988
境外优先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CMBC 16USDPREF
股份代码:4609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二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二号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
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经营范围: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设立日期: 1996 年 2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 洪崎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 010-58560975
传真: 010-58560720
邮政编码: 100031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电子信箱: cmbc@cmbc.com.cn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变化情况
1、发行人设立情况
1995 年,经国务院国函[1995]32 号文及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14 号文批准,
发行人由中华全国工商联负责组建,由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山东泛海集团公司等 59 家发起人共同
发起设立。1996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在北京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 13.80 亿元,
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发行人上市情况
2000 年 12 月和 2009 年 11 月,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和 H 股并分别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过多次股权融资、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43,782,418,502 股。
(三)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2019.0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6,340,658 5,994,822 5,902,086 5,895,877
项 目 2019.0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未经审计)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 3,130,005 3,008,272 2,729,788 2,397,192
负债总计 5,851,986 5,563,821 5,512,274 5,543,850
其中:吸收存款 3,457,364 3,194,441 2,966,311 3,082,2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8,672 431,001 389,812 352,0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77,333 420,074 378,970 342,59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256 156,769 144,281 155,154
营业支出 49,797 97,478 83,432 95,045
营业利润 38,459 59,291 60,849 60,109
利润总额 38,423 58,785 60,562 60,249
净利润 31,968 50,330 50,922 48,7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23 50,327 49,813 47,84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28 -395,498 -257,059 1,028,8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209 281,532 124,287 -1,190,4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130 141,493 73,269 203,6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 6,778 28,927 -62,204 44,843
加额
注:2017 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五项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发行人在编制 2018 年财务报表时
已执行上述准则。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
4、主要财务及监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