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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5 沪市 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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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5:华夏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600015:华夏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0—16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4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公司目前处于深化结
 构调整、加快经营转型的发展阶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推动发 展规划战略重点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逐步提升盈利水平,不断增强 风险抵御能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度本公司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42 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647.50 亿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56.92 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经审计的本公司 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09.42 亿元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20.94 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
的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 1.5%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36.71 亿元;

  (三)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公告》的规定,在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拟向优先股股东分配 2019
年度股息 8.40 亿元,拟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 2019 年度利息 19.40 亿元。

  (四)以届时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9 元(含税),在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5,387,223,983 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38.31 亿元(含税)。2019 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0.03%(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五)2019 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19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42 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647.50 亿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56.92 亿元,拟分配现金红利 38.31 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目前处于深化结构调整、加快经营转型的发展阶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推动发展规划战略重点实施,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逐步提升盈利水平,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二)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有所上升,且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 10.20%、13.38%、20.03%,呈逐年增长态势。

  (三)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较好兼顾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及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及本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拥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本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方案制定程序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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