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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5 沪市 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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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5:华夏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18—04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

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

应到董事18人,实到15人。李汝革副董事长、王洪军董事、林智勇董事因公务

缺席会议,分别委托丁世龙董事、邹立宾董事、张巍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8票。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成燕红监事会主席,武常岐、孙彤军、李琦、王立英监事,经营班子部分成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经营情况和2018年工作安

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行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193.21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79.36亿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72.57亿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32亿元,拟提取一般准备15.52亿元,

拟向优先股股东分配2017年度股息8.40亿元。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后,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后的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9.97亿元,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629.33亿元,拟按总股本12,822,686,653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

红1.51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19.36亿元。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609.97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18 年度,本行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国内及国际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2018年度审计、2018年中期审阅、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总费用不超过8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并表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本行审计部共组织完成各类审计监督项目464项,全面完成了审

计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全行规划纲要,围绕全

行经营方向,结合监管治理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机构、行业和客户相关业务内控及风险管理审计力度,加强审计调研分析,继续深化审计转型,完善各项审计业务及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审计基础建设,提升审计工作质效,促进全行稳健经营和有质量的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17-2020年审计工作规划〉的议案》

    规划内容主要包含审计环境、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审计业务主要安排、审计管理工作重点以及规划实施7部分。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2017 年,全行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风险形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单一风

险专业化管理,着力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未发生严重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事件,有效促进全行业务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2018 年,全行风险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战略规划纲要,持续深化全面风险

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单一风险专业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科技手段在风控体系中的有效运用,坚守风险底线,持续提升全行风险管理质效,确保全行业务健康平稳运行。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发展规划纲要2017年编制实施相关情况

的报告》

    2017 年,全行在存款立行、风险管控、科技融合、综合化经营、服务实体

经济、资本补充、企业文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

年工作建议的报告》

    2017 年,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和制度框架持续完善,消保工作与

经营管理、业务运行内嵌融合持续加强,公众教育服务活动有声有色,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资本充足

评估程序报告〉的议案》

    评估结论显示,本年度资本运行较为平稳,资本充足率符合第一支柱监管达标要求,满足第二支柱下的内部管理要求,资本实力有所增强,资本承压能力适中,但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面临较大压力。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0年资本规划〉

的议案》

    规划期内,本公司以满足资本监管要求为前提,设定全面、审慎、前瞻的多层级资本目标,强化资本内源性积累,多渠道开展外源性补充,增强资本实力。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金融债券授权延期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金融债券,期限

不超过5年,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4

月30日止。本次会议拟同意对经营管理层办理金融债券发行事宜的授权有效期

延至2020年4月30日。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董事会对本行7名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全部为A。

    有效表决票15票,关联董事张健华、任永光、赵军学回避审议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总行级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总行部分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全行战略重点和经营目标,为更好适应市场变化,优化整合内部业务流程,对营销、科技、运营等部门设置进行了完善。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拟同意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权经营管

理层负责办理与资管子公司筹建、申请和设立、登记等各项事宜,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具体实施和相应调整;授权行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与资管子公司设立等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的议案》

    拟同意设立直销银行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授权经营管

理层负责办理与直销银行子公司筹建、申请和设立、登记等各项事宜,并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具体实施和相应调整;授权行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与直销银行子公司设立等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华夏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的议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更好地支持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副中心建设,持续扩大本行在首都的业务发展规模和金融服务影响力,同意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一级分行。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项共计10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