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1-01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净利润分别为456,498.99万元人民币和237,785.16万元人民币。于2020年12月31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24,835.24万元人民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2,825,656,804.62元人民币。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