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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0 沪市 包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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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0:包钢股份关于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600010:包钢股份关于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1-063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拟在钢管方面开展合作签署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积极推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合作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宝钢股份基于共识,拟在钢管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努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邹继新

  注册资本:2226936.265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钢铁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汽车修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工业炉窑,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矿石、煤炭、钢铁、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货运代理,水路货物装卸联运,船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煤炭,燃料油,化学危险品(限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安检,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宝钢股份总资产 3,720.44
亿元,净资产 2,062.51 亿元;2021 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 838.21 亿元,
净利润 60.47 亿元。

  与公司关系:宝钢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宝钢股份在上海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后续如双方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达到审议标准的,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共同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融合公司与宝钢股份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钢管生态圈建设,实现双方在钢管领域的市场、品种、技术、装备和产业协同发展。

  (二)合作原则

  双方按照“开放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优势资源的协同和意向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

  (三)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范围为宝钢股份和公司的钢管板块的全面合作,由双方合资设立钢管公司,共同推进股权架构、公司治理架构、合资协议、章程及关联交易等相关协议方案策划,并推进可研、尽调、报批、备案、注册等各项工作的落地。

  (四)合作机制

  1.建立高层互访机制。宝钢股份、包钢股份高层有关负责同志通过互访来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商定重大合作方向和事项。

  2.确定日常联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技术经济指标、市场信息、经营信息等方面进行联络与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并负责高层互访和其他沟通协调等工作。

  3.根据《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全面合作推进工作组,明确双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具体合作项目落地实施的相关协调推进工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双方共同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融合公司与宝钢股份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钢管生态圈建设,实现双方在钢管领域的市场、品种、技术、装备和产业协同发展。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宝钢股份拟在钢管方面开展合作签署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事项将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合作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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