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 2018-11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方稀土
有关稀土选矿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同业竞争,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价款总计120,302.54万元(不含税),收购北方稀土库存稀土矿石、生产厂房、设备等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全部实物资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年,包钢(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规划》,明确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的发展定位,即公司为铁、有色金属、煤炭等上游矿产资源及相应产品的唯一整合方,北方稀土为稀土冶炼、分离及应用业务的唯一整合方。近年来,公司按照包钢(集团)公司的总体规划,不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大力开发尾矿资源,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盈利水平。为增加稀土精矿的产量,继续加大尾矿资源开发利用。今年,公司租赁了北方稀土闲置的稀选厂厂房设备用于生产稀土精矿,为进一
步降低生产成本,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减少同业竞争,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收购北方稀土库存稀土矿石、生产厂房、设备等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全部实物资产。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北方稀土是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38.92%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注册资本:36.3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经营范围: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源自公开披露数据)单位:亿元
2018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41.58 206.01
资产净额 90.75 88.46
2018年1-9月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93.17 10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9 4.01
北方稀土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方稀土选矿生产库存的549.48万吨稀土矿石,
以及北方稀土稀选厂、白云博宇分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
料备件。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交易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数据未经审
计):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原值 已提折旧或摊销 已提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一、存货 74,666.54 74,666.54
其中:稀土矿石 73,734.96 73,734.96
材料备件 931.58 931.58
二、固定资产 20,346.43 8,783.14 2,369.87 9,193.42
其中:房屋建筑物 9,599.39 3,978.11 5,621.28
机器设备 10,747.04 4,805.03 2,369.87 3,572.14
三、在建工程 626.29 626.29
四、合计 95,639.26 8,783.14 2,369.87 84,486.25
四、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稀
土选矿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1554号〕(以
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0月31日,评估假设为交易假设、公开
市场假设和持续使用假设,评估采用成本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一、存货 74,666.54 107,556.58 32,890.04 44.05
其中:稀土矿石 73,734.96 106,727.28 32,992.32 44.74
材料备件 931.58 829.30 -102.28 -10.98
二、固定资产 9,193.42 12,662.95 3,469.53 37.74
其中:房屋建筑物 5,621.28 8,348.34 2,727.06 48.51
机器设备 3,572.14 4,314.61 742.47 20.78
三、在建工程 626.29 83.01 -543.28 -86.75
资产总计 84,486.25 120,302.54 35,816.29 42.39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为120,302.54万元,评估增值35,816.29
万元,增值率42.39%。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总价。本次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债务重组。
五、关联交易价款支付及权属转移
本次交易总额为120,302.54万元(不含税),双方约定2018年12
月31日前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或债权抵顶等方式完成价款支付。完
成资产收购款项支付后,双方在资产所在地办理资产移交。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北方稀土资产,可降低稀土精矿生产成本、提高资产使
用效率和效益,提高了公司在集团内部对稀土资源的掌控力,且有效
避免了同业竞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国北方稀
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选矿资产的议案》。公司8名关
联董事李德刚、王胜平、刘振刚、李晓、石凯、张小平、宋龙堂、翟
金杰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收购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选矿资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收购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选矿资产。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五)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1554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