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南片区)项目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BOT 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南片区)项目铺集污
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BOT 项目(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以 BOT 模式实施,总投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2,919.18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最终总投资需经政府方审计认定,其中:污水厂投资额 15,122.84 万元,配套管网投资额17,796.34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水质不达标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南片区)项目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BOT 项目的议案》,同意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以 BOT 方式投资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南片区)项目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规模 0.6 万吨/日,总投资金额为不超过32,919.18 万元;同意公司向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为5,925.60 万元,待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小股东同比增资后,由首创顶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向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增资 9,876 万元,增资后仍持有其 100%股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是以 BOT 模式实施的污水项目,合同额为 32,919.18 万元(最终工程
结算价按法定程序以审计审核的金额为准)。其中污水厂投资额 15,122.84 万元,配套管网投资额 17,796.34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 0.6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一座、配套管网 442.6 公里,泵站 2 座,水厂特许经营期 30 年(不含建设期),
管网运营期 15 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 2 年。项目回报机制为污水处理服务费、管网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由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简称“胶州首创”)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 61 号
负责人:纪文峰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为政府管理部门,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FCMRR4E
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左士杰
注册资本:16,37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小行村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最终排放,中水处理与回用,乡镇污水处理,农村污水处理,以自有资金对城市河道及沟渠整治、低洼绿地建设与城市湿地保护开发项目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理财等金融业务)、建设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胶州首创经审计总资产 35,820.21 万元(其中:非
流动资产 30,120.00 万元),净资产 16,191.10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69.48 万元,净利润 524.53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胶州首创未经审计
总资产 37,416.57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 30,119.31 万元),净资产 16,448.31
万元。202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868.36 万元,净利润 257.21 万元。
胶州首创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和胶州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乙方)签署《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南片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五)》合同。
1. 建设内容:新建一座 0.6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42.6 公里,泵站
2 座。
2.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三十(30)年(不含建设期),自本项目各子项目正式商业运营之日起算,各子项目分别计算特许经营期。铺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期为 24 个月。建设期自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起算。
3. 开工条件:在政府方提供的土地符合建设需要,甲方取得开工手续后 20个工作日内开工。
4. 主要进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COD BOD5 SS TN NH3-N TP
协议约定进水水质 500 350 400 70 45 8
(mg/L)
协议约定出水水质 30 6 10 10(12) 1.5(3) 0.3
(mg/L)
5. 商业运营:试运营期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经环境监测站监测连续四十八(48)小时达到本协议约定指标,乙方可立即向甲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营。
6. 保底水量:第一年至特许经营期满按设计水量的 75%计算。
7. 水价调整:水价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因素税率、CPI 等。
8. 污泥运输及处置:污泥含水率不高于 80%, 污泥运输单距 5 公里以内的
运费由乙方承担,超过 5 公里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9. 水费计算及支付方式:每月结算并支付。
10.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7 年进入胶州水务市场,截至目前,在胶州市污水领域拓展总规模为 1.565 万吨/日,运营质量得到了市县(区)两级政府及各部门的高度认可;本项目为存量区域新增项目,符合公司“城市深耕”战略。本项目与胶州市其它项目公司距离相对较近,投资本项目有助于公司在胶州区域内形成区域化规模效应和集约化管理。项目落地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与胶州市政府良好关系,提高在青岛地区影响力。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主要风险为:水质不达标的风险。
应对措施:项目团队将加强进水水质检测,积极与政府方沟通,由政府方确保工业园区内产生的污水满足下水道排放标准后再进入我方收集管,在运营过程中做好管理调度,确保出水水质符合标准。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