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
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 159,854.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5,838.91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4,681.8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 8,468.19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8,521.27 万元,扣除 2019 年度已分配的 2018 年度
利润 45,483.59 万元,再扣除 2019 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 30,944.63
万元,2019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306.75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
股本 568,544.8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 45,483.59 万元,公司 2019 年末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823.16 万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会议,全体董
事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的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充分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