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9号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根据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现将告知函回复二次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将上述告知函回复修订稿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
获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