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修订稿)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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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141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对反馈意见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最新情况,我们对书面反馈意见回复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问题五:
申请人持有首星胜运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49%的股权。请申请
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下同)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一)有关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规定:
“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
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
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规定:“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根据上述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6月 2018年 12月 2017年 12月 2016年 12月
30日 31日 31日 31日
南方宝元基金 -- -- -- 37.18
南方避险基金 -- -- -- 43.08
城建设计(1599.HK)股票 -- -- -- 7,927.36
合计 -- -- -- 8,007.62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6月 2018年 12月 2017年 12月 2016年 12月
30日 31日 31日 31日
中国环保科技(0646.HK) 159.73 301.15 796.85 1,566.21
君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659.75 657.15 626.93 670.88
项目 2019年 6月 2018年 12月 2017年 12月 2016年 12月
30日 31日 31日 31日
绿源(北京)环保设备股份 81.70 81.37 77.63 83.07
有限公司
绿色动力环保(1330.HK) 6,507.32 5,618.67 7,561.56 6,077.73
北京市一清百玛士绿色能源 2,263.43 1,873.95 1,873.95 1,873.95
有限公司
国开国际投资(1062.HK) 331.54 350.42 559.49 1,909.21
庆阳市陇汇海绵城市建设管 71.13 71.13 71.13 --
理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 40.00 40.00 40.00
首都水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及
产业发展(北京)基金(有 2,500.00 2,500.00 2,500.00 2,500.00
限合伙)
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 -- -- 1,500.00 1,500.00
浙江开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 -- 2,762.50 2,762.50
公司
首创环保建设(香港)有限 -- -- -- 62.62
公司
业务上拟进行战略合作的其 12,614.60 11,493.84 18,370.04 19,046.17
他权益工具投资小计
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 -- -- 2,000.00 2,000.00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601328.SH) -- -- -- 278.42
徐州淮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 -- 30.00
中国通号(3969.HK) 311.78 299.62 319.22 312.02
构成财务性投资的其他权益 311.78 299.62 2319.22 2620.44
工具投资小计
合计 12,926.36 11,793.45 20,689.26 21,666.61
注:上表中未包含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昊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1)业务上拟进行战略合作而进行的其他权益投资
首创股份或其子公司投资购买部分公司股权,主要系该公司与首创股份或其子公司能够形成业务上的协同效应,或拟进行业务上的战略合作而进行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①中国环保科技及其关联方君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绿源(北京)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环境治理和水处理等环保相关领域业务,对其投资主要考虑结合双方资源与技术优势在环保水务领域展开战略合作。
②绿色动力环保、北京市一清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垃圾处理相关业务,首创环境对其投资有利于公司在垃圾处理业务领域产生协同效应,为未来产业整合和业务拓展提供契机。
③国开国际投资(1062.HK)与首创香港拟合作开拓环保领域市场,因此首创香港对其进行投资。
④庆阳市陇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系公司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单位共同成立的联合体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中标了庆阳市海绵城市 PPP项目,负责项目具体的建设、运营等工作,上述投资是公司发展海绵城市业务的重要举措。
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获得产业链的主要业务机会、对产业上下游进行布局等为主要目的,并非以获得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