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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8:首创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6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864,834,083股

  发行价格:3.11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名称              配售股数(股)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80,385,852  249,999,999.72    12
    (有限合伙)

2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0,385,852  249,999,999.72    12
3  中德制造业(安徽)投资基金(有  80,385,852  249,999,999.72    12
    限合伙)

4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385,852  249,999,999.72    12
5  汇祥(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0,771,704  499,999,999.44    12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479,099  439,999,997.89    12
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385,852  249,999,999.72    12
8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385,852  249,999,999.72    12
9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公司          80,268,168  249,634,002.48    12
                合计                864,834,0832,689,633,998.13      -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对象新增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述

  本次发行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公司”)向共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64,834,08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89,633,998.13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PPP项目、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PPP项目、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7年4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7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7年6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7年6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17年8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控股股东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的议案》以及《监事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于2017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2017年9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告(二次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决议内容于2017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2017年9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控股股东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的议案》以及《监事关于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承诺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于2017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2018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次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决议内容于2018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2018年3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决议内容于2018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2018年3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2018年4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相关决议内容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2、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18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8年5月31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股

  3、股票面值:1.00元

  4、发行数量:864,834,083股

  5、发行价格:3.11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3.11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申购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6、募集资金总额:2,689,633,998.13元

  7、发行费用(包括主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直接相关费用):31,872,457.39元
  8、募集资金净额:2,657,761,540.74元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0日止,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2,689,633,998.13元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9号《验资报告》。

  2018年10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首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268号《验资报
份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864,834,08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89,633,998.13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29,585,973.98元及其他发行直接相关费用2,286,483.4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57,761,540.74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864,834,083.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792,927,457.74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首创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程参与